请问一下,我国现行征收的房产税是依据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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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征收的房产税是依据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在今年两会上,在中央明确提出要推进房产税立法,房产税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热议。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采用比例税率,依据不同的计价方式分为从价和从租两种: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其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1)房产税是指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
(1)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挡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2)我国房地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
(1)房地产税根据计税依据的不同,税率分为两种:
按房价为计税依据的,适用税率为1.2%
按照房屋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适用税率为18%
(2)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征税,分为两种:
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其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1)征收房产税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通过付出税收代价来抑制投资性炒房。
(2)房地产税是为地方政府的各项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的来源,我国不断的完善现行的房地产税收体系,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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