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税务清税之后才能去简易注销吗?

作者:聚合汇财务 时间:2022-08-25 18:32:56 阅读:213

问题描述

税务清税与注销有什么关系?

问题解答

深圳公司简易注销的程序:

第一步: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企业联系人正常登录公示系统后,会多出一个"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里面包括3个功能:

(1)公告填报

(2)公告查看

(3)公告撤销

公告填报:内容非常简单,申请简易注销,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以JPG的格式上传.

特别提醒:每个企业只能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随便上传一个《承诺书》图片,或误操作上传错误图片文件,一旦确认上交,都将无法修改,将导致简易注销无法通过,并且不得再次申请.一定要提请企业谨慎操作.

公告撤销:企业可以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撤销后不能再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步: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

(1)自然人、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在45天公告期内可以对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提出异议,超过公告期,公示系统不再接收异议.公告期45天为45个自然日。

(2)提出异议须实名,需上传身份证、营业执照图片、核对手机号码.?

(3)公告期内,自然人、企业的异议申请只能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相关政府部门的异议申请可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也可通过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协同监管平台等各种交换方式提供,所有异议信息都记于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下面,通过外网可以看到异议内容,通过内网可以查看到异议人信息.

公告期结束后还有人要提出异议:

《指导意见》没有明确规定,但总局对文件的解读材料明确:

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公告期满后,"异议留言"功能关闭.

公告期满后、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前,或者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后,有关利害关系人向工商部门书面提交异议申请的,工商部门可以作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的依据或有关案件查办的线索.

第三步: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1)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2)特殊情况可以不进行公告直接受理简易注销申请.

(3)登记业务人员首先需要对提出简易注销申请的企业进行人工审核,重点做好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判断,系统会尽可能进行自动检索并提示.主要包括下列条件:

1、企业是否属于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4种企业类型;

2、企业是否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了45天简易注销公告;

4、企业在简易注销公告期内是否被提出异议;(其他部门通过非公示系统提出)

5、企业是否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

6、其他不能简易注销的情形.

企业一旦被终止简易注销,今后不允许再次申请,只能通过正常注销程序处理.

(4)受理简易注销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或不通过.

(5)所有的受理、核准文书与一般注销文书式样一致,文号连用.

清税证明要什么材料

纳税人申报办理→办税服务厅受理→管理部门审查核准→办税服务厅发放《税务事项通知书》

(1)《清税申报表》3份.

(2)单位纳税人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3)非居民企业应提供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

注意事项:

清税证明是指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时,要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全部结清后会出具《清税证明》,企业持证明办理工商登记注销.

清税证明办理可以在本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进行办理.如果企业没有办理清税证明就直接办理注销登记,这种方法是无效的,如果出现问题,不但注销登记会被撤销,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出处:https://www.juhehuisz.com/yjjwt/9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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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1
    • 1楼
      朗力特老氽 2022-08-26 12:25:33

      清税证明是税务局为工商局出具的一种通知书,证明要注销公司没有拖欠税款的情况,纳税义务已经完成。 PS:冒个泡,深圳机房安装,IT设备找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