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2.申请条件:按招用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人数(不限户籍)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补贴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2.申请条件:按招用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人数(不限户籍)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3.申请材料:
1)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
3)招用本市户籍人员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4)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6)纳税证明。
4.受理部门:街道公共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