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企业注册的,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对国家部委主办的国家级创业大赛或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企业注册的,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配套资助。
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1.补贴标准:
对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企业注册的,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对国家部委主办的国家级创业大赛或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企业注册的,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的配套资助。
2.申请条件:
1)参加近两年深创赛且晋级半决赛及以上,或者参加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大赛并获奖;
2)在深圳市或者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企业,且注册成立时间应在参加深创赛或者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的大赛当年截止报名日期之后,企业股东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之一;
3)申报项目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
3.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5)近一年内项目组主要成员社保清单;
6)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7)在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中晋级半决赛及以上的证明材料;或者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大赛获奖证明材料和省资助下达文件;或者经市政府同意举办、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的大赛获奖证明材料;
8)参赛团队资助项目需提供诚信承诺书原件和参赛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作为注册企业股东的证明材料;
9)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10)可选择提供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项目技术水平证明材料。
4.受理部门:市科技创新委。